重点旧机电产品是指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环境的旧机电产品。对重点旧机电产品实行限制进口管理。“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由会同、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负责全国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负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申请的审批工作,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的发证工作。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应由终用户提出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应由具备从事翻新业务的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申请进口单位应当向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用途说明。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的制造年限证明材料。
5、申请进口单位提供设备状况说明。
6、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
二手机械的定义:
1 )已经使用仍具有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3 )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型损耗的机电产品.
4 )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关于旧机电设备进口报关流程,简单的说分为以下四个环节:
1、申请旧机电装运前预检备案(2015年已取消备案,直接做CCIC检验即可,某些设备可以免CCIC具体可以咨询);
2、申请旧机电旧机电装运前预检;
3、根据HS编码看是否要申请机电进口许可证,即O证;
4、进口口岸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