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货物的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行口货物报关单,随付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3)进口货物许可证
4)检验检疫证
5)进口货物批准单证
在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必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